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离婚时必须二人共同偿还吗 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离婚?
2020-06-30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黄赞荣律师,广州涉外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离婚时必须二人共同偿还吗
案情简介
刘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2013年1月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单方在外借款80万元用于其个人的消费,对此刘某并不知情。二人于2013年9月份离婚,2014年1月份,债权人张某将刘某与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8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
办案思路及心得
王天军主任接到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本案中,王某借款只是用于个人的消费,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刘某对此借款根本不知情,因此刘某不应当承担还款。
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天军主任的意见,判决驳回张某对刘某的起诉。
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离婚?
一、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离婚
不用办离婚证的;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事实的婚姻也不代表着双方就会有婚姻法的保护,对于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是没有办离婚的条件,所以,对于双方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